http://www.life.com.tw/?act=view&news_no=32848

當年讀大學的時候,曾經和人一起合租。合租的女生嬌生慣養,據說在家過了18年,連垃圾都沒倒過。

黃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